央廣網太原12月20日消息(記者李楠)記者從山西省財政部門了解到,山西財政下達資金1.3億元,對積極參與中央試點項目申報并獲得資金支持的9個市給予獎勵。其中,長治市獲得獎勵2600萬元,太原市、陽泉市、忻州市、晉城市分別獲得1600萬元,晉中市、呂梁市、臨汾市、運城市分別獲得1000萬元。
據了解,今年,根據山西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省財政廳會同有關部門、有關市人民政府積極參加中央重大項目競爭性評審,共爭取到中央資金128億元。其中,山水林田湖草生態保護修復工程試點資金20億元、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試點資金102億元、城市黑臭水體治理示范城市建設資金6億元。
本次獎勵資金分二個檔次,第一檔:對爭取中央資金在10億元以上(含10億元),獎勵1600萬元;第二檔:對爭取中央資金在5億元以上(含5億元)、10億元以下的,獎勵1000萬元,獎勵資金主要用于本項目前期工作和申報費用及對項目建設進行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