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泉港11月9日消息(記者張子亞 萬存靈)11月4日凌晨1時13分,福建省東港石油化工實業有限公司執行碳九裝船作業時,碼頭連接海域軟管處發生泄漏。接報后,泉港區環保局立即啟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趕到現場開展環境應急監測及調查,立即報告泉港區政府;泉州市環保局、省生態環境廳立即組織力量趕到現場,指導配合地方政府開展應急處置工作;11月5日,生態環境部華東督察局人員趕到現場進行指導。
根據初步分析和預案分級響應規定,泉港區環保局先后發布4份通報公開信息。福建省生態環境廳就生態環境部門在此次應急處置過程中的情況昨天進行了通報:
根據泉港區政府調查,經船員陳述及調取東港石化碼頭監控,2018年11月3日下午16時左右,“天桐1”油輪靠泊東港石化公司碼頭;11月3日晚上19時20分左右,開始從東港石化碼頭輸油管道進行工業用裂解碳九的裝船作業;11月4日凌晨0時51分,輸油管出現跳管現象;凌晨1時13分,東港石化碼頭作業人員發現裝船過程中發生工業用裂解碳九化學品泄漏。現場工作人員立即采取停泵關閥措施,并委托有資質的單位迅速到碼頭進行污油回收。凌晨1時23分油品停止泄漏;凌晨2時許,處置單位趕到碼頭進行污油回收;凌晨4時30分,圍油欄內清污作業基本結束。但部分污油向鄰近的肖厝海域移動,泉港部分區域空氣出現刺鼻性氣味。
事發后當地政府立即部署,由海洋部門牽頭組織海上漏油的處置和受污染養殖業處理,保障海洋食品安全;由環保部門加強大氣環境質量監測。事發后,生態環境部門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迅速響應。11月4日凌晨3時左右,泉港區環保局接到部分群眾投訴,立即組織人員對相關區域進行實地排查。經巡查,凌晨5時左右確認異味影響源頭為東港石化碼頭泄漏的油品。隨后報告區總值班室和市環保局,并按照其職責全力開展環保方面的應急監測及后續調查處置工作。省生態環境廳接報后,立即組織力量和專家趕赴現場,指導配合地方政府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二)持續開展大氣環境監測。根據國家監測標準規范和泄漏物料的化學性質,11月4日起,福建省泉州環境監測中心站在泄漏點下風向布設上西村、峰前村等敏感點兩個,上風向敏感點肖厝村,并于11月6日起增加設置監測對照點肖厝村厝后四共4個點位開展VOCs(揮發性有機物)應急監測,并持續開展采樣監測。
(三)配合迅速清理海上油污。當地環保部門加強與有關部門信息溝通,并根據市區政府組織配合開展海上油污處置、發放漁排修復物資實施救助。海事部門出動清淤船舶,使用吸油氈,在下游東港石化布設吸油拖纜圍堵因潮汐變化沖出的污染物。據當地海洋部門反饋,目前海面油污已基本清理完畢。
(四)指導督促規范處置危險廢物。泉港區環保局組織執法人員對東港石化開展現場執法檢查,督促指導及時將使用的吸油氈運至有資質的危廢處置中心處置,防止發生二次污染。目前,應急處置過程中產生的廢吸油氈等危險廢物,已由有資質單位處置。
11月4日12時,VOCs監測結果分別為上西村(泄漏點最近村莊)14.9mg/m3,峰前村0.4934mg/m3,肖厝村0.9756mg/m3。11月4日下午3時上西村VOCs監測結果下降為4.929mg/m3,下午4時上西村監測結果下降為0.429mg/m3。11月5日上午10時VOCs監測結果為上西村0.0574mg/m3,峰前村為0.5200mg/m3,肖厝村為0.7740mg/m3。6日至7日保持在0.018 mg/m3至0.239 mg/m3間,8日當天截止14時保持在0.102mg/m3至0.422mg/m3間。
經同步分析VOCs組分,11月4日12時空氣中的有機物萘、苯乙烯的濃度分別為12.07mg/m3、1.77 mg/m3,分別占空氣中VOCs的81%、11.88%,其濃度均低于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限值化學有害因素》(GBZ 2.1-2007)中的時間加權平均容許濃度限值(即8小時平均容許濃度限值),其中:萘時間加權平均容許濃度限值為50mg/m3,苯乙烯時間加權平均容許濃度限值為50mg/m3。此后的大氣環境監測數據也均小于《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限值化學有害因素》限值(上述限值是指在職業活動過程中長期反復接觸,對絕大多數接觸者的健康不引起有害作用的容許接觸水平)。
目前,福建省泉州環境監測中心站仍在持續開展大氣環境質量跟蹤監測,省生態環境廳也將繼續保持密切關注。同時,公眾可登陸省生態環境廳官方網站查詢泉港區及周邊地區環境空氣質量監測點實時最新數據。泄漏點周邊海域水質監測情況可關注海洋部門發布的信息。福建省生態環境廳正督促泉州市政府發布更詳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