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烏魯木齊9月27日消息(記者蔣雪嬌)記者從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全面深化改革新聞發布會上獲悉,自2018年1月1日起,自治區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由每人每月115元提高至140元,增加25元,這是自2015年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合并實施以來的第二次提標。
調整后,中央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由每人每月70元提高至88元,增加18元;自治區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由每人每月45元提高至52元,增加7元,合計25元。預計提標后自治區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平均水平將超過150元,人均養老金將超過160元。據悉,此次提標中央及自治區各級財政年增加支出約3.1億元,較2017年財政補助增長16.04%。財政對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補助資金的增幅遠高于財政收入的增幅。
據了解,為進一步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近日印發了《關于建立自治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根據《意見》,自治區將通過完善待遇確定機制、建立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建立個人繳費檔次標準調整機制、建立繳費補貼調整機制以及喪葬補助金調整機制推動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隨經濟發展而逐步提高,讓各族群眾共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
近年來,自治區高度重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全面提高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保障水平,基礎養老金從2009年制度建立之初的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目前的140元,實現了翻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