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西寧8月11日消息(記者張雷 青海臺記者趙珺嫻 楊淑慧)青海省近日印發《關于調整全省城鄉居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大病醫療保險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將青海省城鄉居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大病醫療保險政策范圍內住院醫療費用的報付比例由原來的80%提高到90%。
另外,貧困人口大病醫療保險起付標準也由原來的5000元/人次降低到3000元/人次,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籌資標準由原來的680元提高到776元,貧困人口個人繳費部分由民政全額資助,降低了貧困人口門診特殊病慢性病病種鑒定醫院級別,同時,還開通了貧困人口醫保“綠色通道”,實現了基本醫保和大病醫保“一站式”,及時兌付貧困人口醫療保險待遇等政策措施也將開始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