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貴陽8月3日消息(記者孟海)貴州省政府近日下發關于支持和規范社會力量興辦教育促進民辦教育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按照意見,把民辦學校分為營利性和非營利性進行重新登記管理。
意見明確,要按“一校一策”原則制定工作方案,平穩有序實行分類管理。選擇登記為非營利性民辦學校的,依法修改學校章程,換發辦學許可證后,到相應登記機關履行新的登記手續,繼續辦學;選擇登記為營利性民辦學校的,應當進行財務清算,經有關部門和相關機構依法明確土地、校舍、辦學積累等財產的權屬,繳納相關稅費,換發辦學許可證后,履行新的登記手續,繼續辦學。鼓勵現有民辦學校加快分類登記。現有民辦學校選擇登記為營利性民辦學校的,分類登記之前依法依規減免的稅收不再補繳,減免的增值稅、企業所得稅依據稅收法律法規執行。
此外,實施意見也明確了健全民辦學校退出機制的辦法。捐資舉辦的民辦學校終止時,清償后剩余財產統籌用于教育等社會事業。現有民辦學校選擇登記為非營利性民辦學校的,終止時,民辦學校的財產依法清償后有剩余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出資者相應的補償或者獎勵,其余財產繼續用于其他非營利性學校辦學;選擇登記為營利性民辦學校的,應當進行財務清算,依法明確財產權屬,終止時,民辦學校的財產依法清償后有剩余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有關規定處理。
實施意見還對鼓勵社會力量辦學提出了一系列支持政策,其中包括,民辦學校學生與公辦學校學生按規定同等享受助學貸款、獎助學金等國家資助政策;民辦學校要建立健全獎助學金評定、發放等管理機制,從學費收入中提取不少于5%的資金,用于獎勵和資助學生。落實鼓勵捐資助學的相關優惠政策措施,積極引導和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和個人面向民辦學校設立獎助學金,加大資助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