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深圳7月24日消息(記者李強 通訊員常俊卓)記者從深圳市民政局獲悉,深圳市社會組織管理局近日發布通知稱,在深注冊的基金會、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社會組織辦理法定代表人變更和注銷登記時,將從該局委托的會計師事務所中隨機抽取1家開展法定代表人離任審計和注銷清算審計。
根據《國務院關于第二批清理規范192項國務院部門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的決定》(國發〔2016〕11號)的規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基金會、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社會組織辦理法定代表人變更和注銷登記時,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法定代表人離任審計報告和注銷清算審計報告,改由審批部門委托有關機構開展法定代表人離任審計和注銷清算審計。
目前,深圳市社會組織管理局已通過公開招標確定深圳誠信會計師事務所、深圳國泰會計師事務所、深圳德永會計師事務所、深圳泓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4家會計師事務所,對申請法定代表人變更和注銷登記的社會組織進行離任審計和清算審計。審計費用由市民政局承擔。
據了解,社會組織可通過廣東省網上辦事大廳深圳分廳,向深圳市社會組織管理局在線提交法定代表人變更和注銷登記的申請;預審通過后,隨機分配其中1家會計師事務所開展審計工作;會計師事務所完成審計后出具審計報告,分別報送市民政局和被審計的社會組織;隨后,社會組織到市社會組織管理局登記窗口遞交變更或注銷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