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海口7月5日消息(記者朱永)為規范和促進海南省公共信息資源共享開放,推動公共信息資源優化配置和有效利用,充分發揮公共信息資源共享開放在深化改革、轉變職能、創新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有序推進全省大數據產業發展,海南省政府近期印發實施《海南省公共信息資源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今天,海南召開發布會解讀《海南省公共信息資源管理辦法》。
《管理辦法》對公共信息資源從編目、采集、共享、應用、開放、信息安全和監督全過程制定有關管理規范,使信息資源共享開放工作進一步制度化、規范化和程序化,將有效打破“信息孤島”和“數據煙囪”,推動政務信息化建設向“集約整合、全面互聯、開放共享、協同共治”發展。
《管理辦法》在國家政務信息資源共享的總體要求的基礎上,將信息資源共享從“政務信息資源”定義范圍擴展至“公共信息資源”,適用范圍從政務部門擴展到公共企事業單位,可充分發揮信息資源共享開放對提升政府治理和公共服務能力的效益。《管理辦法》主要從七個方面對公共信息資源管理全過程進行規范管理:
一是完善體制機制,按照全省政務信息化五集中的要求,明確全省公共信息資源統籌管理、協調推進的總體原則和責任分工,為公共信息資源共享開放提供組織制度保障。
二是全面實行公共信息資源目錄管理和負面清單審核制度,只有通過有關部門審核并納入負面清單管理的信息資源才不予共享,負面清單之外,信息資源應共享盡共享。
三是規范數據采集行為,防范過度采集和侵害個人隱私的數據采集行為;規定依托全省統一的信息共享交換平臺,按應匯盡匯、充分共享的原則推進信息資源共享應用,解決各部門不會共享的問題。
四是理清信息資源權屬以及信息共享權責,并對信息共享的途徑、流程作出具體的、可操作性的規定,使信息共享應用的具體操作更加規范化、制度化和科學化。
五是第一次對海南省數據開放明確提出相關要求,填補海南省大數據開放政策法規的空白,以此促進社會各方對公共信息資源深度開發和增值利用,激發市場活力,推動大數據產業發展。
六是面對信息安全的嚴峻形勢,通過明確安全責任分工,強化公共信息資源安全保障管理體系和應急處置機制,從制度建設上保障信息共享安全。
七是建立公共信息資源管理督辦機制、監督問責機制和評價考核制度,增強公共信息資源共享開放的約束力,多舉措推動公共信息資源共享開放政策落地。
《管理辦法》的印發實施,將為海南省加快推進政務信息整合共享和公共信息資源共享開放應用提供政策保障,有力促進全省大數據產業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