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深圳5月25日消息(記者楊振)為減少柴油車對城市環境的污染,深圳市交警局自2018年7月1日起,在深圳全市十個行政區域內各設置一個“綠色物流區”,禁止輕型柴油貨車通行。
2018年7月1日至7月15日為“綠色物流區”內禁止輕型柴油貨車通行的實施過渡期,將采取敬告式執法;2018年7月16日起,正式開展執法,將按照沖禁令予以300元罰款并記3分的處罰。
據了解,輕型柴油車主要為總質量4.5噸以下的貨車,廣泛應用于城區物流方面,以室內短途運輸居多,這部分車輛數量大,對本地污染的貢獻也較大。根據深圳2017年機動車排放統計數據分析,輕型柴油貨車17萬輛,占柴油貨車總數的59%;輕型柴油貨車占機動車總保有量的5.5%,但其排放的PM2.5和NOx均占機動車總排放量的19%。
總體而言,在柴油貨車中,輕型柴油貨車的保有量多、對本源污染貢獻大、新能源技術應用的可替代性強。因此,可以針對性打造“綠色物流區”推動城區物流電動化工程,解決輕型柴油貨車污染問題。
因此,按照《深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18年“深圳藍”可持續行動計劃的通知》的工作部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決定在全市十個行政區域內(新區)各設置一個“綠色物流區”,禁止輕型柴油貨車通行。2018年7月1日起,將在十個行政轄區各選一個片區試點打造深圳“綠色物流區”,總面積達(22.33km2),占全市面積(1996.85km2)的約1.1%左右,全天禁止輕型柴油貨車行駛。具體為:福田中心片區、羅湖人民南片區、南山科技園片區、鹽田中心片區、寶安海秀片區、龍崗龍城片區、龍華北站片區、坪山體育中心片區、光明光明廣場片區、大鵬葵涌中心片區等十個片區試點設立“綠色物流區”。
請市民朋友注意相關區域道路交通標志、標線的變化,并及時核對行駛證車輛類型,嚴格禁止輕型柴油貨車進入“綠色物流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