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沈陽5月10日消息(記者徐志強 通訊員王琳)日前,撫順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吳廷飛約見了撫順市某區區長。“被執行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的判決、裁定的,符合法律和司法解釋規定的,依法予以罰款,并對作為被執行人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依法予以司法拘留。”沒有寒暄,吳廷飛向來人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及相關手續,并宣讀《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敦促被執行人依法履行義務的公告》,敦促其在法定期限內履行執行義務,支付補償款。區長當場表示將盡快履行還款義務。
兩年前,當事人劉某和張某與撫順市某區政府發生拆遷補償糾紛。二人于今年4月18日向撫順中院申請執行。受理案件后,考慮到這兩起案件涉及到了政府機關,唯恐執行時間較長,撫順中院決定由院長承辦此案。經過仔細閱卷和執行人員商討案情,圍繞案件執行過程中可能出現的疑難問題,法院當天制定了預案、部署下步工作。次日,吳廷飛即約見被執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某區區長。
此后數日,撫順中院頻繁聯系雙方當事人,同時還與區征收辦、區財政局、區委政法委聯系,多次督促被執行人盡快履行義務。5月3日,某區政府將40余萬補償款支付到位。而此時,距離執行立案僅為15天。
今年以來,撫順中院出臺了《撫順決勝基本解決執行難方案》,圍繞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先后召開3次會議進行再動員、再部署,中院院長向本院分管院領導和基層法院院長頒發基本解決執行難“軍令狀”,實行每月督查,每周調度。同時,全市法院開展“執行清盤”專項行動,重拳出擊,嚴厲打擊“老賴”。
據介紹,第一季度,撫順中院黨組成員直接參與辦理的執行案件有20余件。1至4月,撫順兩級法院執行案件共5471件,執行已結案件977件,納入失信名單466人、限制高消費412人、拘留85人次、拘傳293人次、搜查20余次,對10余人罰款125.3萬元,對10余人限制出境,集中強遷騰退5次,發出懸賞令10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