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珠海5月9日消息(記者郭翔宇 通訊員萬學玲)記者從拱北海關獲悉,該關下屬的閘口海關在拱北口岸查獲一起內地旅客攜帶147件玉石制品進境案,部分為和田玉。
4月20日下午4點左右,內地女子聶某經拱北口岸無申報通道入境。關員發現其攜帶的行李箱X光檢查圖像有異常。經查,箱內有大量擺件、吊墜、手把件、手鏈等玉石制品共計147件。近日經廣東省珠海市質量監督檢驗所鑒定,其中12件手鏈及吊墜為和田玉,其余135件首飾及擺件均為碧玉,價值約4.5萬元。目前該案正由緝私部門跟進調查處理。
海關提醒:超過自用合理數量的玉石原石及其制品,屬于貿易貨物,攜帶入境應按照貨物辦理相關申報、納稅等手續。根據海關規定,海關對旅客攜帶的自用合理數量內且價值不超過5000元的玉器工藝品予以免稅放行。旅客入境時如攜有超過個人旅途自用合理數量的物品應主動向海關申報,如果玉器同時也是文物,則海關按照文物進出境相關規定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