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廣州4月23日消息(記者周羽 通訊員肖乃花)記者近日從廣東省國土資源廳獲悉,根據有關資金管理規定,廣東省國土資源廳會同省財政廳擬定了2018年度國土資源保護與治理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用途,其中地質災害防治資金為2億元,資金安排明細已向社會公示。
據了解,地質災害防治資金按照因素法和項目法相結合的方式分配,分配因素包括地質災害現狀、地質災害防治經費投入、工作績效和地方財力水平。
根據安排,共1.461億元分配給汕頭、韶關、河源等15個地級市用于地質災害防治項目建設;2000萬元用于河源市地質災害隱患點分級治理試點建設;對珠江三角洲地區以外的19個縣(市、區)分別補助50萬元開展地質災害防治高標準“十有縣”建設;對韶關南雄市等12個地質災害防治重點縣(市、區)共補助1440萬元開展地質災害詳細調查;700萬元用于珠江三角洲基底斷裂探查研究項目(第二期);300萬元用于省級地質災害應急裝備維護升級與宣傳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