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濟南4月13日消息(記者桂園)山東省近日印發《2018年山東省海洋伏季休漁管理工作方案》,明確了今年海洋伏季休漁時間。北緯35度以北的渤海和黃海海域,除釣具作業以外的其他海洋捕撈漁船,以及為捕撈漁船配套服務的捕撈輔助船伏季休漁時間為5月1日12時至9月1日12時。定置作業(含鳀魚落網)休漁時間為5月1日12時至8月20日12時。
按照方案要求,違反伏休規定的處罰標準十分嚴格。違反伏休規定扣減漁業生產成本補貼的比例為:5月1日12時前未返回船籍港停靠、擅自轉移停泊地點、異地塢修未按規定到達或返回、違反海洋伏季休漁規定被查處1次的漁船,扣減其當年度15%漁業生產成本補貼;養殖漁船從事捕撈的,扣減其當年度50%漁業生產成本補貼;5月15日12時前未返回船籍港停靠、異地塢修未按規定到達或返回或擅自轉移停泊地點逾期3日且拒不改正、年內違反海洋伏季休漁規定被查處2次及以上或列入違法違規“黑名單”的漁船,扣除其當年度100%漁業生產成本補貼。凡擅自變更處罰標準的,依法追究有關單位及個人的責任。
山東省還將嚴格執行違規漁船黑名單制度。因伏休違法違規被查處兩次及以上的、暴力抗拒執法檢查等行為被列入“黑名單”的漁船,全省予以通報,3年內不予辦理過戶手續,取消3年內涉外入漁申請資格,扣除當年度全部漁業生產成本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