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佛山3月26日消息(記者鄭澍 王雪薇)“我的一支筆,可以一下簽出上千萬,真的很容易犯錯。”佛山某位被查處的鎮黨委書記曾這樣感慨。如何避免“一把手”財政花錢一支筆、決策拍板一言堂、選人用人一句話?
今年3月,佛山市委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對一把手監督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一把手開展全方位、多層次、常態化監督,具體包括建立一把手權力清單和負面清單、公開一把手個人有關事項等十二條措施,著力破解一把手監督難題。
根據《意見》,監督范圍包括各區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紀委監委,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單位,市各人民團體,各授權經營公司的一把手,覆蓋全市各級黨政部門,從建立權力清單、完善落實集體決策、規范選人用人等方面全方位落實監督措施。
從實際情況來看,“一把手”監督主要有三“難”:上級監督太遠,同級監督太軟,下級監督太難。佛山此次出臺的“十二條”,從上級監督、同級監督、下級監督三個方面切入,力求以小撬大。尤其是在下級監督方面,提出建立“一把手”違規干預插手重大事項記錄制度。
此外,為了確保監督的常態化,《意見》還強調,要運用大數據平臺,探索實行一把手“八小時”以外活動重點監督清單,要求一把手外出需請示報備;對失職失責性質惡劣、后果嚴重的,不論一把手是否調離轉崗、提拔或者退休,都要嚴肅問責。
據統計,黨的十八大以來至2017年底,佛山市紀委立案查處的109名市管干部中,擔任或曾任一把手的有71人,占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