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濟南3月4日消息(記者桂園)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山東)去年全面建成,日均訪問量300萬人次,日均查詢量27萬人次。全省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雙隨機、一公開”制度框架基本建成,2017年首次實現了“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全覆蓋和跨部門聯合抽查。
根據有關規定,存在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屆滿3年仍未履行相關義務等十種情形的企業,將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也就是所謂的“黑名單”,列入后滿五年未再發生所有規定列入情形的,才能移出。特別是,因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屆滿3年仍未履行相關義務而被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的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人,3年內還不得擔任其他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山東省已有29萬戶企業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有77戶企業首次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對3615名失信被執行人予以任職限制,對1548名全國和省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推薦人選信用狀況進行了審核。
這種強制懲戒力的影響非常大,如果在進入“黑名單”前不及時糾正失信行為,企業經營發展將會面臨危機。企業一旦進入了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所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山東),都可以通過查詢獲取這些信息,企業不僅會在公司上市、招投標、土地招拍掛、銀行貸款、授予榮譽稱號等方面受到影響,還可能會喪失交易伙伴,錯失交易機會。
鑒于“黑名單”的嚴重影響,《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管理暫行辦法》設置了催告程序, 工商部門將在企業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屆滿3年前60天內,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以公告的方式提示其履行相關義務,屆滿3年仍未履行公示義務的,由工商部門作出決定,將其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并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山東省相關官員指出,從山東省此項制度實施情況來看,預計今年7月,全省將有10萬余戶企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即“黑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