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哈爾濱2月1日消息(記者遲嵩 哈爾濱臺楊桐波 李韜)記者從哈爾濱市政府辦公廳了解到,《哈爾濱市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方案》日前印發。根據方案,哈爾濱市畜禽養殖禁養區類型共計7類,包括飲用水源地禁養區、自然保護區禁養區、風景名勝區禁養區、國家公園禁養區、城鎮居民區禁養區、重點河流禁養區及其他確需劃定的禁養區,禁養區總面積為4294.25平方公里,占全市總面積比率為8.09%。
飲用水源地禁養區包括哈爾濱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213處;自然保護區禁養區共有16處,包括呼蘭河口濕地自然保護區、松峰山自然保護區、帽兒山自然保護區等地;風景名勝區禁養區共有6處,包括哈爾濱伏爾加莊園、太陽島、岔林河漂流景區等地;國家公園禁養區共有12處,包括哈爾濱白魚泡國家濕地公園、方正湖國家濕地公園等地;城鎮居民區禁養區為下轄9區9縣(市)所劃定城鎮居民禁養區的范圍;重點河流禁養區,包括松花江、阿什河、呼蘭河、拉林河、蜚克圖河、何家溝、馬家溝等;其他確需劃定的禁養區有1處,為南崗區哈南工業新城。
全市禁養區內養殖場共8家。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小區):生豬(出欄)500頭以上;奶牛(存欄)100頭以上;肉牛(出欄)100頭以上;蛋雞(存欄)存欄量1萬羽;肉雞(出欄)5萬羽。
2017年年底前依法關閉或搬遷禁養區內所有畜禽養殖場,切實解決禁養區內規模化畜禽養殖場環境污染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