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呼和浩特1月11日消息(記者寶音)記者今天從內蒙古自治區工商局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自2014年開始推進商事制度改革以來,經過四年的努力,內蒙古全區初步形成以信息公示為基礎、信用監管為核心的新型市場監管機制。
內蒙古工商局副局長林濤介紹,首先,通過建立經營異常名錄制度,把未公示年度報告的、未履行公示信息義務的、住所(經營場所)無法聯系的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目前內蒙古全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市場主體達10.42萬戶,其中企業2.89萬戶,占全區企業總數的7.66 %。而企業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事由屆滿3年仍未消除的,將會被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目前有5戶被列入。
同時,工商部門與19個部門簽訂《企業信用信息互聯共享與聯合懲戒備忘錄》,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企業名單的企業在這些行業被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建立起了協同監管和聯合懲戒制度。截至目前,共有1.4萬名“老賴”被依法限制擔任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等高管職務。林濤認為,這一數字比起經濟發達地區是比較龐大的,這一方面反映了地區執法的嚴格,另一方面也說明了本地許多企業法人在信用方面的不重視。
目前,內蒙古多個盟市、旗縣建立完善了工商市場監管部門牽頭的跨部門聯查和信用約束工作機制,提高了監管的規范性、公正性和透明度。隨著監管執法力度加大,警示震懾作用顯現。2017年全區工商市場監管部門共查處各類經濟違法違章案件8587件,涉及市場準入、無照經營、網絡違法交易、不正當競爭、虛假違法廣告、傳銷以及商標侵權假冒等,總案值達3550.77 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