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成都12月31日消息(記者賈宜超)記者從四川省交通運輸廳高速公路管理局獲悉,2018年1月1日起四川省高速公路可開具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
據介紹,2018年1月1日以后使用ETC卡或用戶卡交納的通行費,以及ETC卡充值費不再開具紙質票據,通過發票服務平臺開具通行費電子發票。客戶注冊發票服務平臺時,應當按要求設置購買方信息。如需變更購買方信息,應當于發生充值或通行收費公路前變更,確保開票信息真實準確。
客戶在綁定ETC卡到注冊賬戶時,如遇校驗信息不通過,應當聯系ETC卡客戶服務機構(發卡方)補充完善相關信息。ETC預付費(儲值卡)客戶可以自行選擇在充值后索取發票或者實際發生通行費用后索取發票。在充值后索取發票的,實際發生通行費用后,ETC客戶服務機構和收費公路經營管理單位均不再向其開具發票。
單次繳費通行收費公路后可能會取得多張通行費電子發票,但電子發票合計金額和用戶實際交費金額一致。 一個月內多次通行相同路段的,可以匯總開具通行費電子發票。
收費公路通行費進項稅額抵扣政策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租入固定資產進項稅額抵扣等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90號)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