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廣州12月28日消息(記者 郭翔宇 通訊員 石耀軒)記者從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獲悉,從明年起,廣東省各級鹽業主管機構承擔的食鹽質量安全管理與監督職能,移交同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
12月27日下午,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與廣東省鹽業集團(廣東省鹽務局)聯合召開全省食鹽監管職能移交工作視頻會議,省、市、縣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省鹽業集團及其市、縣(市、區)分公司的相關人員,在廣州主會場及各地分會場參加了視頻會議。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局長、省食安辦主任駱文智和省鹽業集團副總經理伍茂輝分別就全省食鹽監管職能移交工作講話。
廣東省鹽業集團副總經理伍茂輝表示,廣東省各市、縣(市、區)鹽業主管機構將要按照改革政策規定的時間、程序完成與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職能交接;此外,改革后將協助食品藥品監管部門開展市場巡查,并配合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做好市場監管相關工作,維護廣東省食鹽市場秩序穩定。
據悉,12月26日下午,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與廣東省鹽業集團(省鹽務局)進行了食鹽監管體制改革職能交接,雙方簽署了《廣東省食鹽監管體制改革職能交接協議書》,定于2018年1月1日起,廣東省鹽業集團(鹽務局)承擔的食鹽質量安全管理與監督職能,正式劃入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