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西安11月18日消息(記者劉濤)11月17日,西安市環保局、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聯合發布通告,從2017年11月20日至2018年3月15日,每日(法定節假日和公休日除外)7:00—20:00,西安市行政區域內實行機動車常態限行。若公休日因法定節假日調休為工作日的,不限行。
通告稱,冬防期重污染天氣易多發頻發,為有效減少機動車污染物排放,促進環境空氣質量改善,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最大限度的避免在重污染天氣應急時反復啟動機動車限行措施對市民群眾生產生活的影響,經市政府批準,決定在冬防期實施機動車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限行區域為西安市行政區域內,以西安繞城高速以內區域為中心,向南擴展至南橫線、堰渡路、三星快速干道連線(不含)以北,西漢高速以東、西柞高速以西圍合區域;向北擴展至西咸北環線(不含)以南、包茂高速以東、西禹高速以西圍合區域。途經本市高速公路過境通行但不駛出高速公路的機動車,不采取限行措施,允許通行。臨潼、閻良、鄠邑、周至、藍田等區縣限行區域,可自行劃定。
限行方案規定,每日限行兩個車牌(含臨時)尾號(若尾號為英文字母的,以車牌最后一位數字為準)的機動車,星期一限行1和6,星期二限行2和7,星期三限行3和8,星期四限行4和9,星期五限行5和0。
違反限行規定的,將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予以糾正和查處。
此外,部分機動車不受限行措施限制,包括公共汽車、新能源汽車【純電動機動車、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出租汽車及快捷貨運出租汽車;9座以上(不含9座)大、中型客車,持有市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核發的旅游客車和營運客車營運證件的車輛、校車、郵政及快遞運送專用車、殯儀館的殯葬車輛;肢體殘疾人駕駛的殘疾人專用車輛;執行任務的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軍警車,噴涂統一標識并執行任務的行政執法車輛、防汛車輛、應急車輛、清障專用車輛和事故勘察車輛,園林、環衛、道路養護的專項作業車輛,“使”、“領”字號牌車輛及經批準臨時入境的車輛;“綠色通道”車輛(即整車運送鮮活農產品的車輛,包括新鮮蔬菜水果,鮮活水產品,活體畜禽,新鮮的肉、蛋、奶),經市糧油行政管理部門核準、具有統一標識的糧油食品配送車輛,不受限行措施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