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福州9月19日消息(記者彭建軍)福建高院今天正式對外發布《關于拓展深化和創新推進司法品牌建設 進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意見》。意見的實施將進一步推動司法品牌建設上層次上規模上水平,提升司法公信力和法院審判工作實效,助推法院創新工作方法再攀新階梯。
2008年以來,福建高院黨組將經濟領域的品牌理念創造性地運用到法院工作中,率先在全國法院系統實施具有福建法院特色的司法品牌戰略與亮點工程建設,并與司法公信建設、司法規范化建設、司法信息化建設和過硬隊伍建設結合起來,以強化審判職能、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為目標,以優化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務為內容,形成了全省各級法院狠抓特色、培樹亮點、爭創品牌的良好氛圍。截至目前,福建各級法院塑造了25個全省法院司法品牌和110個全省法院司法品牌項目。
據了解,經過全省法院多年共同努力,福建各級法院實現了各類審判有“亮點”、各項司法服務有“特色”、各地法院有“名牌”,形成了涉臺、涉軍、涉少、涉婦、涉僑和生態司法保護“福建樣本”、司法與行政良性互動、知識產權審判、“三全”調解、理訴疏訪、“無訟”建設、“五位一體”訴訟服務中心、“跨域”立案訴訟服務、“七個更加”執行模式創新、“八個看得見”信息化建設、“1263”黨建機制、司法公信建設、先進典型培樹、司法廉潔建設等一批司法品牌。在品牌的創建、生成和培育過程中,注重品牌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凝練提升,持續擴大品牌輻射效應,有30多項經驗成果屬全國法院首創,50多項工作在全國會議上介紹經驗或受到表彰,有效地推進法院工作的全面發展。
福建高院黨組成員、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段思明說,新的《意見》從思想認識、總體要求、主要任務、組織保障等四個方面,對全省法院拓展深化和創新推進司法品牌建設,進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提出了明確要求,將進一步提升司法品牌建設的品質、標準、要求、層次,完善司法品牌的創建、生成、培育、推廣機制,加強司法品牌建設的創新發展、持續發展、均衡發展、協調發展。
據介紹,福建法院司法品牌建設從“一枝獨秀”到“滿園春色”,正日益成為撬動全省法院工作整體提升的有力杠桿。下一步,福建法院將進一步健全品牌成果轉化和運用機制,持續發揮品牌“磁力場”的引領示范帶動作用,創新推進法院各項工作全面科學發展,不斷提高審判質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