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杭州8月4日消息(記者李佳 通訊員黃茫茫)記者今天從浙江檢驗檢疫局獲悉,該局杭州郵檢辦近日從德國、日本郵寄進境的郵包中連續截獲5批微生物菌種,共37支,包括嗜鹽古菌、脫硫弧菌、丙酸氧化菌、鏈霉菌屬等菌種,收件人均為杭州高校的科研人員。
經對收件人的調查了解,收件人因開展科研項目的需要,從國外的菌種保藏中心購買菌種郵寄入境作為科研用途,但因事先未辦理《特殊物品衛生檢疫審批單》,屬于未經檢疫審批非法郵寄入境,檢驗檢疫部門對菌種進行截留處理,并約談收件人告知相關規定和補辦程序。
根據國家質檢總局第160號令《出入境特殊物品衛生檢疫管理規定》及國家環境保護部、質檢總局第10號令《進出口環保用微生物菌劑環境安全管理辦法》,細菌、病毒、環保微生物菌劑等微生物屬于我國嚴格管理的特殊物品,進境前需辦理衛生檢疫審批手續,未經檢疫審批郵寄進境的微生物,因其來源不明、成分未知,生物安全潛在風險很高。這些微生物菌種在生產、運輸、使用等過程中,如包裝、儲存、處理不當很可能造成傳染病的傳播或其他公共衛生事件,對我國環境生態安全、農林醫藥生產以及人體健康帶來危害。
近年來高等院校科研工作國際化協作日益緊密,一些生命科學、生物工程、環境資源等領域科研項目需要引進國外菌種、病毒等微生物情況日漸增多,因部分科研機構實驗室達不到進口和使用該類特殊物品的條件,以及部分科研人員不了解辦理流程,怕麻煩,不愿意辦理衛生檢疫審批手續,于是采取非法郵寄的方式進境。
檢驗檢疫部門提醒,科研院所、醫療機構如因科研、教學、檢測等需求,需要引進病原微生物菌種、毒種、生物樣本等特殊物品,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檢疫審批手續,并對其進行嚴格的生物安全管理,防止病原微生物等生物有害因子傳播和擴散。科研人員要主動樹立國門生物安全風險防控意識,不采取非法郵寄、攜帶的方式引進菌種。
同時浙江檢驗檢疫局為支持生物醫藥產業發展和落實“最多跑一次”改革,便利科研人員辦理特殊物品出入境業務,全面啟用網上辦理出入境特殊物品衛生檢疫審批和監管,并開發建設了“浙江生物醫藥特殊物品出入境集中監管服務平臺”,申請人可通過該平臺“一站式 全流程”辦理衛生檢疫審批及相關跨境物流通關手續,即確保安全,又方便快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