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無錫7月28日消息(記者景明 無錫臺張振杰)記者從江蘇省無錫市政府28日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了解到,無錫對現行的市外戶籍遷移政策進行了調整放寬,取消有關投資、購房落戶政策,修改后的《無錫市戶籍準入登記規定》將于今年9月1日起在全市正式實施。

  根據修改后的《無錫市戶籍準入登記規定》,我市現行規定中依據投資、納稅的金額和年限不同設定的落戶條件將全部取消,同時取消購房面積達60平方以上準予落戶的政策,只要在我市有合法穩定住所和合法穩定職業,不論住宅面積大小均可落戶。 無錫市公安局副局長繆小展:

  “修改后的《規定》明確對市外戶口遷移申請人在無錫市有建筑面積54平方米以上所有權住宅的,同時在我市依法繳納社會保險、連續居住并申領(簽注)《江蘇省居住證》均滿一年的;申請人在本市有建筑面積54平方米以下所有權住宅,同時在我市依法繳納社會保險、連續居住并申領(簽注)《江蘇省居住證》均滿二年的,準予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來錫落戶。”

  合法穩定住所指取得房屋權屬證明的住宅房及經房管部門辦理租賃登記備案的租賃住宅,居民之間簽訂的未經過備案的房屋租賃協議不能作為落戶條件;合法穩定就業年限以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年限認定,不同的落戶群體需要繳納的年限在1到5年不等,并根據申請人在本市申領(簽注)《江蘇省居住證》的情況認定其連續居住年限。無錫此次戶口準入政策還增設了在本市租賃房屋居住的人員落戶通道,確保已長期在無錫生活、工作的外地群眾舉家落戶需求。無錫市公安局副局長繆小展:

  “凡在我市租住經房產管理部門辦理租賃登記備案的合法租賃住宅,同時具備參加我市城鎮社會保險、申領(簽注)《江蘇省居住證》均滿五年(宜興為均滿三年)條件的,準予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來錫落戶。”

  另外,無錫市還進一步放寬重點人群落戶條件,對中央要求全面放開放寬的高校畢業生、技術工人、留學歸國人員、職業院校畢業生、在市外已安置的轉業、退伍軍人等重點落戶群體,增設落戶途徑、放寬落戶條件。無錫市公安局副局長繆小展:

  “對上述重點落戶群體不設定合法穩定住所的具體條件,可按實際情況將戶口落在自有住宅、租賃住宅、單位集體戶和社區家庭戶中。”

  進一步放寬投靠落戶年齡限制,對父母投靠子女和原籍無錫退休回錫落戶的,由原夫妻雙方均滿退休年齡放寬為只要一方超過退休年齡即可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