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天津5月25日消息(記者賈立梁)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與天津市金融工作局日前共同組織召開“天津法院服務保障金融創新運營示范區建設座談會”,聽取金融監管機構和金融企業對金融審判的意見、建議及金融創新司法需求。
座談會上,天津市高院通報了全市法院金融審判和服務保障金融創新工作情況。近年來,天津法院立足金融商事審判實踐,積極回應金融改革創新現實需求,公正穩妥審理各類金融案件,特別是金融創新領域案件,大力提升金融審判水平,不斷加強對金融審判領域法律適用新問題的研究,先后出臺《關于審理融資租賃物權屬爭議案件的指導意見》《天津法院融資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審理標準(試行)》《關于審理動產權屬爭議案件涉及登記公示問題的指導意見(試行)》《關于審理動產權屬糾紛案件涉及登記公示問題的審委會紀要》《關于審理保理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審判委員會紀要(一)》《關于審理保理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審判委員會紀要(二)》等一系列文件,有效增強了服務保障金融改革創新的針對性和前瞻性,促進了金融機構依法經營,金融市場良性發展,在防范化解金融風險的同時,為金融創新提供了適度的發展空間,有力促進了全市經濟金融快速健康安全發展。
天津市金融局聶偉迅局長介紹了市委、市政府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快建設金融創新運營示范區的實施意見》的主要內容、發展目標、重點任務及目前進展情況。通過向全市金融及金融服務機構征集司法需求等方式,全面梳理出現階段金融創新和金融風險防范方面的34項司法需求,并針對金融創新發展、非法集資案件審判和資產處置、政府職能界定、行政應訴等方面存在的問題,一并提請法院系統給予研究、指導和支持。
為貫徹落實京津冀協同發展重大戰略部署,結合全市金融發展和金融審判實際,天津市高院與市金融局研究決定,共同建立“推進金融創新運營示范區建設工作協作機制”。該機制主要包括四方面內容。一是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市高院與市金融局主要負責人為召集人,互相通報情況、反映問題、研討交流。二是建立信息共享制度,雙方互相通報金融發展和金融審判相關信息。三是建立協作化解糾紛制度,研究解決重大、疑難、區域性金融糾紛。四是建立培訓研討合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