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西安4月28日消息(記者雷愷)今天和昨天(4月28日、27日),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分別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西安市環境保護局長安分局五名工作人員和閻良分局兩名工作人員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案,也就是我們俗稱的“棉紗堵采樣器造假案”。 兩起案件的庭審,西安市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各被告人及辯護人均到庭參加訴訟。
西安市人民檢察院分別指控:西安市長安區、閻良區環境空氣自動監測站系環保部確定的國控空氣監測站點,通過環境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系統采集、處理監測數據,并將數據每小時傳輸發送至中國環境監測總站,一方面通過網站實時向社會公布,一方面用于編制全國環境空氣質量狀況月報、季報和年報。2016年2、3月間,為了降低監測數據,時任長安分局環境監測站站長的被告人李森、時任副站長的被告人張鋒勃多次潛入長安區子站內,利用棉紗堵塞采樣器的方法,干擾環境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系統的數據采集。李森還指使兩名臨聘人員被告人張楠、張肖對子站自動監測系統進行干擾。時任閻良分局環境監測站站長的被告人張峰采用上述方法對閻良區子站的監測數據進行干擾,造成自動監測數據多次出現異常。時任長安分局局長的被告人何利民、閻良分局局長的被告人唐世興,為影響系統自動監測結果,在明知正常途徑無法迅速降低監測數據的情況下,分別授意、指使被告人李森、張峰實施上述行為。據此,公訴機關認為各被告人違反國家規定,干擾國家環境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系統正常運行,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之規定,依法應當以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各被告人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圍繞指控的犯罪事實、定罪和法律適用問題充分發表了意見。
兩起案件將分別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