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貴陽4月2日消息(記者王珩 貴陽臺齊鳳麟)記者日前從相關會議上獲悉,為更好地發揮就業補助資金的政策效應,貴州省出臺了含金量比較高的《貴州省就業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
《暫行辦法》主要包括總則、資金支出范圍、資金分配、資金使用、資金管理、法律責任及附則七方面內容,共計36條。就業補助資金分為對個人和單位的補貼、公共就業服務能力建設補助兩類。
《暫行辦法》明確,對個人和單位的補貼資金包括,職業培訓補貼、職業技能鑒定補貼、社會保險補貼、公益性崗位補貼、就業見習補貼、求職創業補貼、自主創業補貼、創業場所租賃補貼、小微企業和民營經濟組織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獎勵等支出;公共就業服務能力建設補助資金包括,就業創業服務補助和高技能人才培養補助和創業平臺創建補助等支出。
《暫行辦法》充分結合貴州省實際,從擴大資金使用范圍,以及對就業創業服務補助的內容進行擴充等兩個方面對貴州省的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進行了調整。
《暫行辦法》在原有使用范圍的基礎上擴展了四項支出項目。對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農民工、復員退伍軍人自主創業并帶動就業,連續正常經營1年以上的,按規定給予創業補貼,其中高校畢業生給予5000元一次性創業補貼,就業困難人員、農民工、復員退伍軍人給予3500元一次性創業補貼。對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農民工租用符合規劃、安全和環保要求的經營場地創業,并且未享受場地租賃費用減免的,給予每月300元場租補貼,對實際月租金低于300元的,據實補貼,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同時,小微企業和民營經濟組織每吸納1名登記失業的高校畢業生就業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800元的一次性獎勵。
另外,在就業創業服務補助原有補助內容的基礎上,增加了對開展公共就業服務經費存在困難的縣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和縣級以下基層公共服務平臺經費補助和用于勞動力培訓就業信息化建設、政府購買就業創業成果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