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呂梁2月21日消息(記者賀威通 呂梁臺薛昊)2月21日,呂梁市人大常委會召開《呂梁市柳林泉域水資源保護條例》、《呂梁市城市綠化條例》貫徹實施新聞發布會,對呂梁市即將開始貫徹實施《呂梁市柳林泉域水資源保護條例》、《呂梁市城市綠化條例》的相關情況作了通報。
《呂梁市柳林泉域水資源保護條例》《呂梁市城市綠化條例》是2016年12月27日經呂梁市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并報2017年1月11日山西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批準,將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
《呂梁市柳林泉域水資源保護條例》主要明確了柳林泉域水資源的保護范圍,保護的基本原則和執法主體;規定了柳林泉域水資源保護規劃的編制及保護措施;明確了柳林泉域水資源的管理與監督措施,規定了違反條例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呂梁市城市綠化條例》主要規定了城市綠化應堅持的基本原則及管理體制;規定了城市綠化規劃編制及城市綠化工程建設;規定了城市綠化管理保護的責任主體及禁止性行為;明確規定了違反條例規定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兩條例的制定出臺,對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市,建設法治呂梁具有戰略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