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重慶2月7日消息(記者陳鵬)隨著網約車的逐漸成熟,更多的人習慣在網絡上約車,既方便又快捷,但張小姐的春節約車卻碰上了一件倒霉事。
2017年2月2日12時許,想從云南昭通市威信縣到重慶江北機場乘飛機的張小姐,考慮到某打車平臺可以隨叫隨走,于是就在該平臺預約了車輛從云南到重慶機場。下午13時許,張小姐就坐上了車。因為怕時間來不及,一上車張小姐就向司機問到:“師傅,我要到重慶江北機場坐今天晚上8點鐘的飛機,時間來不來得及哦?”王師傅是重慶人,工作就是跑網約車,覺得送張小姐去重慶自己也順路,利潤也可觀,兩全其美。王師傅爽快地答應了:“沒得問題,肯定來的及,今天晚上7點鐘左右就能到,到不了我賠你機票錢!”
張小姐聽到這樣的回答像吃了一顆定心丸,但路途上總會存在一些客觀的因素,當天正處在春節后的返程高峰期,高速路堵成了長龍,張小姐心急火燎的問:“王師傅,我晚上8點的飛機,時間能行嗎?”王師傅說:“前面肯定是發生了事故,這個我也很難保證了,不過還有1個小時的預留時間,我盡量開快點。”
可是當她們到重慶的時候已經是晚上9點多鐘了,張小姐已經錯過了航班,就想到王師傅對自己的承諾,希望王師傅賠償自己1116元的機票錢。這個時候王師傅卻不認賬了:“這又不是我的責任,如果高速路不堵車,我們早就到了!”于是張小姐十分懊惱的向渝北區公安分局兩路派出所報了警,希望王師傅賠償機票錢,民警也立即趕到現場做了調解,但王師傅否認自己對張小姐做出過晚上7點左右到不了機場就賠機票錢的承諾。無奈,由于王師傅對張小姐的承諾只是口頭上的承諾并沒有留下錄音、錄像等證據,而王師傅又一直矢口否認,最后張小姐不得不自掏腰包重新購買機票。
渝北警方提示:在約車時一定考慮到自己的實際情況和一些客觀因素,不要輕信車主的承諾,在車主承諾時一定要進行錄音、錄像當作證據。同時,車主對不確定的事不要輕易向乘客許諾,以免給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