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珠海1月17日消息(記者郭翔宇 通訊員韓蕾蕾 鐘毅瑜 何娟)記者從珠海市斗門區法院獲悉,日前,該法院審理了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件,與以往不同的是,這次庭審沒有書記員擔任記錄,而是通過同步錄音錄像將整個庭審過程記錄下來,存入數字法庭系統的存儲器,并在庭后刻錄成光盤裝入案卷備查,替代傳統的文字版庭審筆錄。據悉,這是珠海法院首次嘗試“無人記錄”庭審方式,整個庭審過程耗時15分鐘,比以往同類案件的庭審效率提升一倍。
據介紹,“無人記錄”庭審有以下幾個優點:一是法官和當事人可以用正常語速發言,無需等待書記員記錄,庭審結束后當事人也無須確認記錄是否有誤,開庭時間減少一半;二是錄音錄像能客觀真實反映庭審過程,避免因書記員記錄錯誤、理解差異、記錄不全等原因導致當事人拒絕簽名確認筆錄的情況;三是庭審過程主審法官利用《無人記錄庭審案件摘要表》記錄庭審流程和要點內容,便于庭后審閱;四是整個庭審記錄刻錄成光盤裝入案卷保存,當事人可以隨時申請查閱。
該案原告公司代理人黃律師告訴記者:“這種庭審方式非常全面、客觀,庭上可以暢所欲言,不用擔心書記員記錄不全,庭后也不用修改筆錄,感覺非常方便快捷。”
接下來,斗門法院將繼續在小額訴訟案件和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的民商事案件中嘗試適用“無人記錄”庭審方式,逐步推進庭審錄音錄像替代法庭記錄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