賓館前臺粗心大意引賊入室致客人摩托車失竊 法院釋法
2016-11-30 21:53:00 來源:央廣網
央廣網海口11月30日消息(記者朱永 通訊員 羅鳳靈)近年來,發生在賓館和酒店的盜竊案增多,小偷多瞄準監管不嚴的賓館或快捷酒店作案,假冒客人或熟人等進行入室盜竊。近日,海南省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事發東方市八所鎮某賓館的盜竊案,小偷簡單的騙術本可防范,卻因總臺服務員粗心大意、審核不嚴,致使入住客人上萬元的摩托車失竊。
2016年5月8日上午7時30分許,東方市男子符某到八所鎮某賓館,以502房是其朋友開的房間為由,讓賓館服務員拿鑰匙打開該房門。符某進入房間后,發現趙某等人正在睡覺,遂將趙某放在房間內的摩托車鑰匙拿走,用該鑰匙啟動趙某停放在賓館大門前的一輛價值12817元的摩托車,并將車開走賣掉。案發后,符某親屬賠償趙某摩托車購車款13000元并獲得諒解。經查,符某曾因犯盜竊罪,于2015年1月被判處拘役5個月。
一審法院認為,符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財物,價值12817元,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遂判處符某有期徒刑11個月,并處罰金2000元。宣判后,符某不服,提出上訴。海南二中院經審理,作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終審裁定。
記者手記:
本案中,符某的騙局并不高明,該賓館總臺服務員只要提高警惕,嚴格按規章制度辦事,這一騙局是可以防范的。然而,總臺服務員僅憑一個來路不明謊稱502房是朋友開的房間,在未與客人確認的情況下擅自給房門鑰匙,造成客人的摩托車失竊,試問這樣沒有安全保障的賓館,誰敢入住?
客人入住賓館,賓館即對客人的生命、財產安全負有保障義務。賓館在保障客人安全的同時,對外來訪客應嚴格審查,經與客人確認后方可允許來訪者進入。希望此案能夠警醒更多監管不嚴的賓館、酒店規范經營管理,提高服務員安全防范意識,大力加強安全保障工作,給客人創造一個更加安全舒適的住宿環境。
編輯:王文偉
關鍵詞:賓館;引賊入室;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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