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先違反誠信服務義務 房主變更中介不構成違約
2016-11-11 15:54:00 來源:央廣網
央廣網上海11月11日消息(記者 周洪)近日,上海一中法院二審審結了一起在獨家委托期限內再通過其他中介賣房的居間合同糾紛案件。法院最終判定,因中介方在“獨家期限”內先違反誠信服務義務,房主通過其他中介完成交易的行為不構成違約。
2015年7月29日,家住上海的王先生為了盡快出售其位于松江區的一處房屋,與上海某房地產顧問有限公司簽訂了一份《房地產獨家出售居間協議》。協議約定,該公司獨家委托出售該處房產,委托出售總價為950,000元。獨家委托期為三個月,從2015年7月30日起至2015年10月30日止。王先生同意在獨家委托期內,不會終止該委托,也不會通過第三方或其他中介公司、其他代理人出售該房地產,否則按該協議約定之委托出售總價或實際出售該房地產總價格的1%向該公司支付違約金。且獨家委托期限內,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提前解除或終止該協議。
協議簽訂后,因該公司一直未帶人前去看房,王先生便在獨家委托期限內,通過其他中介公司與他人簽訂了《上海市房地產買賣合同》,且于2015年10月29日辦理完產權變更登記。知曉此事后,公司以違反獨家居間協議為由,將王先生告上了法庭,并要求其支付違約金9500元。一審法院審理后認為,王先生在獨家委托期間,違反協議約定將涉案房屋出售他人,理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遂判決王先生支付房地產顧問公司違約金9,500元。
二審法院:居間方先違反誠信服務義務
王先生不服判決,上訴至上海一中法院。庭審中,王先生稱簽約后,該公司從未帶人來看過房屋,也沒有做任何實際工作。該公司辯稱,其曾經帶人看過房,但由于屋內有租客,未看房成功,但未提供相應證據證明其主張。
上海一中法院審理后認為,根據合同法第六十條規定,當事人應該根據誠實信用原則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獨家委托模式中,委托人在一定期限內被排除了締約選擇權,中介機構應當以高于非獨家委托的標準,更為積極、主動、優質地提供居間服務。本案中,該公司在接受獨家委托后未帶領客戶看房,也沒有舉證證明其從事了任何積極推介工作,處于完全消極、怠慢的服務狀態,已經先違反了其應當承擔的誠信服務義務。因此,王某有權抗辯該房地產顧問公司繼續排除其委托權選擇權的主張。對該公司主張違約金的訴請全部予以駁回。
編輯:劉拓拓
關鍵詞:上海
在上海自貿試驗區成立三周年之際,為進一步彰顯自貿區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工作力度,維護公平競爭的自貿區法治營商環境,
2016-11-11 15:54:00
據上海市綠化市容局介紹,11月10日上午十點左右,上海市區兩級野生動植物保護部門及金山區海洋海塘管理所、山陽邊防派出所和海塘林業養護公司根據掌控的線索,
2016-11-11 15:54:00
近日,據上海市綠化市容局10日透露,上海首座男女均可使用的無性別公廁在浦東張家浜濱河綠地內建成。這座公廁采用開放式格局,
2016-11-11 15:54:00
參與討論
我想說
央廣網官方微信
手機央廣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