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高院對“兩年基本解決執行難”進程開展督導
2016-08-18 11:01:00 來源:央廣網
央廣網海口8月18日消息(記者朱永 通訊員胡娜)8月17日,為推進海南法院“用兩年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進程,受海南高院黨組指派,海南高院執行局兵分三組,在高院審委會專職委員曾繁深帶領下,赴海南各級法院、海口海事法院進行執行案件檢查督導。
今年6月23日,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印發了《關于“用兩年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問題”的實施方案》,出臺24項具體措施,確保在兩年期限內完成基本解決執行難的目標任務。此次督導,是繼今年6月23日海南法院向“執行難”宣戰,動員部署“用兩年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以來開展的第一次督導,是對海南法院“兩年基本解決執行難”進程的首次檢驗。督導工作將一直持續到8月底,主要從今年執行案件收結案情況、一年以上未結執行案件情況、執行案款清理情況、涉黨政機關執行案件清理情況、執行案件司法救助情況等方面對海南各個法院的執行工作進行檢查、督促、指導。
今天上午,督導組首先來到海口市瓊山區人民法院聽取匯報。今年1至7月,瓊山法院共受理執行案件1196件,結案率68%,較去年同期相比提高了7個百分點。此前,瓊山法院尚有71500325.26元執行案款需要清理。為在規定的9月底前完成執行案款清理工作,瓊山法院特別外聘二人,在執行局專人領導下專門負責積款清理。截止8月16日,瓊山法院案款清理已達95%,力爭在8月底提前完成案款清理任務,將已查明的案款全部支付完畢。
今年三月以來,瓊山法院加大執行威懾力,共向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義務的25名被執行人開出了拘留證,最終僅2人分別被實際拘留15天,許多被執行人在見到法院的拘留證后,立即履行了法律義務。但是,瓊山法院在匯報中也坦言,思想觀念未轉變、陳舊工作方式未破除、司法權威未樹立也使得破解執行難阻力重重,該院涉黨政機關執行的三宗案件,有二宗是以鎮政府為被執行人,從上世紀90年代拖延至現在的“骨頭案”。
曾繁深專委在聽取匯報后表示,按照高院黨組的要求,各法院必須強化責任制,按步驟、按計劃、按時間節點、對執行中的重點、難點各個突破。各個法院要創新執行措施和辦法,在高院基本解決執行難6大項24小項措施框架中,找出各自的重點和難點,一一解決,同時注重總結經驗,加大執行宣傳力度。
編輯:劉拓拓
關鍵詞: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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