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儋州法院審理首例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案件
2016-08-10 15:42:00 來源:央廣網
央廣網海口8月10日消息(記者朱永 通訊員方茜 高瓊芳)近日,海南儋州法院對被告人彭某、李某標、陳某輝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一案作出判決,判處彭某、李某標、陳某輝二年十個月至一年不等刑期,并處罰金100000元至10000元不等。這是儋州法院審理的首例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案件。
經查,2015年3月,重慶市暢游天下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出票組原工作人員彭某,通過QQ與被告人李某標認識。得知李某標要購買訂購機票的公民個人信息,彭某見有利可圖,便以每條信息9-12元不等的價格、多次出售購買機票的公民個人信息給李某標。2015年3月-11月,彭某利用工作便利,進入公司售票的“勝意8000”系統后臺,將乘客的訂票信息導出,然后在淘寶網上把訂票的乘客信息篩選出來,整理后保存在word文檔,通過QQ發送給李某標。李某標則通過微信、支付寶轉賬的方式付款給彭某。在此期間,彭某共出售40000多條訂購機票的公民個人信息給李某標,非法獲利40多萬元。李某標除向彭某購買公民個人信息外,還如法炮制以每條10元的價格向另外兩個QQ昵稱分別為“鵝鵝鵝”和“eee”的人購買了800多條公民個人信息。李某標購買到公民個人信息后,在各種QQ詐騙群里發送信息出售公民個人信息以謀取非法利益。其中,李某標以每條12-13元價格出售給陳某輝6000多條公民個人信息。陳某輝購買到公民個人信息后再次出售給他人用于網絡詐騙。
儋州法院認為,三被告人彭某、李某標、陳某輝均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犯罪,其中被告人彭某無視國家法律,將其在履行職責過程中獲得的40000多條公民個人信息出售給他人,依法應從重處罰。綜合犯罪事實、情節、后果及社會危害程度,法院作出上述判決。
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是《刑法修正案(九)》取消出售、非法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罪和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后的新罪名,旨在進一步加大對公民個人信息的保護。因該類犯罪行為不僅對公民人格權益造成侵害,且非法獲取的個人信息可能被不法分子進一步利用,造成財產犯罪損失,主審法官提示,政府部門進一步加強對公民個人信息安全的監管,防止有關公共服務單位、機構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泄露公民個人信息進行詐騙。同時,公民也要學會防范和警惕任何可能泄露個人信息的途徑和渠道,不讓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機。
編輯:高楊
關鍵詞:海南;首例;公民個人信息;案件;侵犯
8月9日下午14時10分許,海南省昌江縣消防大隊接到110指揮中心調度稱:位于環島西線高速三亞往海口方向448公里處(昌江段)有一輛壓縮天然氣槽車與一輛大貨車發生追尾事故,現場有人員被困,并有天然氣泄漏現象,請消防官兵前往處置。
2016-08-10 14:10:00
8月7日19時06分,澄邁縣公安消防大隊接到報警稱:位于澄邁縣老城鎮盈濱半島“船長的海域”有兩人溺水。接到報警后,中隊立即出動1輛搶險救援車和1艘橡皮艇趕赴現場救援。
2016-08-08 10:39:00
屆時,海南省6個(海口4個辦證中心、三亞、儋州)異地受理點受理跨省居民身份證的省、市達8個。我省居民也可在這8個省份享受異地辦理居民身份證的便利。
2016-08-08 10: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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