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奔馳偽造證件轉讓給他人 海口一女子詐騙41萬余元獲刑
2016-03-07 17:24:00 來源:央廣網
央廣網海口3月7日消息(記者朱永 通訊員崔善紅)海口一90后女子王某瑾為償還個人債務,租賃奔馳轎車并偽造車主證件后將車轉讓給他人,正要收取轉讓金時被奔馳車主找識破并扭送公安機關。近日,龍華區法院一審以詐騙罪判處王某瑾有期徒刑五年五個月,并處罰金一萬元。
王某瑾(女,現年26歲,海口市人)為償還個人債務便產生通過租賃車輛并偽造車輛證件將車輛轉讓他人牟利的犯意。2015年6月10日23時許,王某瑾經朋友介紹通過租賃公司找到陳某并以接待朋友為由、以自己個人名義向陳某租賃一輛黑色奔馳E200轎車(車主為陳某的妻子翁某云)。次日上午,王某瑾在海口市南大橋找一名婦女偽造其租賃的黑色奔馳E200轎車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行駛證及車主翁某云身份證,并以自己丈夫做工程急需資金周轉的借口在海口市南海大道的一酒店與王某簽訂《機動車輛轉讓協議》,擬以30萬元的價格向王某轉讓黑色奔馳E200轎車。雙方口頭談妥王某先支付10萬元給王某瑾,剩余款項待核實車輛信息后再支付。當即王某帶領王某瑾到該酒店一樓的農業銀行準備領取10萬元,此時陳某因欲找王某瑾索要車輛租金但與王某瑾聯系不上,便和租賃公司人員通過該車輛的GPS定位系統找到王某瑾。王某得知王某瑾偽造該車輛證件對其實施詐騙后,當場將《機動車輛轉讓協議》撕毀。后陳某將車取回并將王某瑾扭送至公安機關。經鑒定,涉案的奔馳車輛價值人民幣412580元。
龍華區法院經審理認為,王某瑾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手段騙取他人財物412580元,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應予懲處,遂作出以上判決。
編輯:劉拓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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