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將開展為期4個月的“辦事難辦證難”專項整治
2015-08-31 10:12:00 來源:央廣網
央廣網福州8月31日消息(記者張子亞)日前,福建省政府辦公廳下發關于《開展“辦事難、辦證難”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清理、精簡省、市、縣三級行政權力清單、公共服務事項清單和其他相關職責,及鄉鎮(街道)、社區職責范圍內,涉及企業、公民辦事的各種證照(卡)及有關證明。即日起,福建省開展為期4個月的“辦事難、辦證難”專項整治。
通知要求,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向企業、公民核發的各類證照(卡)、執照,和企業、公民辦事要求相關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及鄉鎮(街道)、社區等出具的證明類材料,沒有法律法規規章或省委、省政府規范性文件依據的,應予以取消;進一步精簡辦理條件,梳理前置條件尤其是互為前置的條件,能取消的一律取消;統一規范辦事指南,優化辦理流程,精簡辦理環節和辦理時限,提高辦事效率。
通知將辦理證照(卡)和證明(尤其是與企業、公民日常生產生活關系密切的各類證明)較多的部門列為重點整改對象。
通知明確,在10月底前堅決取消沒有法律法規規章或省委、省政府規范性文件依據的前置條件,杜絕互為前置條件、相互推諉的“踢皮球”現象;嚴禁以紅頭文件規定等形式隨意增設辦理條件、辦理流程等,全面清理取消不必要的關聯證照(卡)和證明項目。
11月底前,精簡申辦材料。進駐各級行政服務中心辦理的各類事項,對辦理環節要求提供的各類證明材料進行全面清理,除法律法規規章或省委、省政府規范性文件規定以外,其他要求提供的證照(卡)及證明材料原則上一律取消;對行政服務中心不同辦事窗口需提交相同證照(卡)或證明材料的,應通過數據共享等方式予以精簡。
規范“一個窗口”辦理。省、市、縣三級行政許可和涉及企業、公民辦事辦證的其他權力事項、公共服務事項全面實行“一個窗口”受理,省級應全部入駐本部門的行政服務中心或辦事大廳,市、縣兩級應全部入駐本級行政服務中心。未入駐行政服務中心或辦事大廳的,實施部門要說明理由,并提出逐步入駐辦理的具體整改方案。
通知要求,推進行政服務標準化,堅決杜絕“門難進、臉難看、話難聽、事難辦”現象,著力解決庸懶散拖、推諉扯皮、吃拿卡要、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等問題。
通知還要求推進“福建省網上辦事大廳”建設,構筑全省互聯互通的網上辦事服務平臺,實現數據采集與信息共享。
編輯:中國廣播云采編
關鍵詞:福建
2015-08-31 09: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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