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積極穩妥推進人民陪審員改革試點工作
2015-07-11 20:52:00 來源:央廣網
央廣網福州7月11日消息(記者葛朝興 通訊員何曉慧)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授權在福建等10個省(市、區)開展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試點工作,龍巖中院和海滄、晉江、龍海、永定法院成為福建的試點法院。日前(7月10日),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與福建省司法廳共同召開全省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試點工作座談會,研究部署推進改革試點工作。
福建高院黨組書記、院長馬新嵐要求全省各級法院要積極穩妥推進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試點工作,要深刻認識推進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的重要意義,進一步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更好地發揮人民陪審員作用,更好地推進司法民主,進司法公開,護司法公正,實增強司法權威,提升司法公信。
馬新嵐要求全省各級法院認真落實《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試點方案》和《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試點工作實施辦法》,準確把握選任條件、選任程序、參審履職、參審案件機制、參審職權、退出和懲戒機制以及履職保障制度等改革重點任務并抓好貫徹落實,確保改革健康有序推進。
福建高院不斷強化人民陪審員工作的參審、培訓、管理、經費保障等各項工作,大力推進人民陪審員“倍增計劃”, 拓寬人民陪審員來源渠道,在全國率先選任臺胞擔任涉臺案件陪審員,隊伍結構持續優化,陪審員作用有效發揮,工作機制日趨完善,創新亮點不斷涌現。
據了解,去年以來,福建全省6474名人民陪審員共參審案件113887件,陪審率達93.45%,位居全國前列。人民陪審員參審案件呈現出高調解率、高撤訴率、高和解率和低上訴率、低改判率“三高兩低”的良好局面。
編輯:王文偉
關鍵詞:福建;人民陪審;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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