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執行汽車尾氣“國四”排放標準 不達標不登記
2015-05-20 10:26:00 來源:央廣網
央廣網貴陽5月20日消息(記者陳屹)近日,貴州省環保廳和貴州省公安廳聯合發布通知,5月31日起,貴州省將在全省范圍內實施國家第四階段機動車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以下簡稱國Ⅳ標準),新購車輛或外地轉入車輛如不達排放標準,將不能進行登記。
實施國家第四階段機動車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要求,5月31日起,所有生產、進口、銷售和注冊登記的氣體燃料點燃式發動機與汽車必須符合國四標準要求;所有生產、進口、銷售和注冊登記的壓燃式車用發動機與汽車、點燃式車用發動機與汽車必須符合國四標準要求,對生產、進口、銷售不符合排放標準要求的車輛,環境保護部會同有關部門依法進行處罰。
貴州全省范圍內辦理首次注冊登記的機動車,執行國家第四階段機動車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不達排放標準的機動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予注冊登記;由外省市轉入的機動車不達國家第四階段機動車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予辦理轉入登記;已在本省登記注冊的機動車發生轉移、變更登記,按各地有關機動車大氣污染物排放要求的相關管理辦法執行。
編輯:朱琪
關鍵詞:貴州;國四標準;尾氣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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