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規定救助站分區居住 現金救助不超20元
2015-04-01 22:48:00 來源:央廣網
央廣網合肥4月1日消息(記者梁明星)今天(4月1日)上午,安徽省民政部門發布《關于進一步規范救助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今后,救助站內受助人員應嚴格區分性別、未成年人、成年人、疑似精神病人和智力障礙人員等,實行分區居住。另外,嚴格控制現金救助,提供給求(受)助人員的現金救助最高不得超過20元。
通知中明確,救助站應將站內受助人員嚴格區分性別、未成年人、成年人、疑似精神病人和智力障礙人員等,實行分區居住。對年老、年幼、殘疾或有其他異常情況的人員,應在入站安全檢查登記后在觀察室接受觀察。各級救助管理機構應設置不少于兩個觀察室,做到男女分區,觀察期一般不超過10天,觀察室應安裝監控設備,配備可從外部觀察的門窗設施,內部裝修應考慮防止受助人員意外傷害和自殘現象的發生。
另外,通知還要求嚴格控制現金救助,提供給求(受)助人員的現金救助最高不得超過20元,對于求(受)助人員提出的無理要求要堅決予以拒絕。凡受助人員需跨縣(區)返鄉的,救助管理機構只提供乘車憑證和食品,不得提供現金。所購車票將標記救助標識,協調車站部門和乘務人員防止受助對象倒賣受助車票。設立救助管理機構的地區,民政部門應勸導流浪乞討人員到救助管理機構申請救助,民政局原則上不再予以直接救助。
編輯:王文偉
關鍵詞:安徽;救助站;現金;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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