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漁船管理辦法正式施行 將建立漁業船舶信用評價制度
2015-04-01 21:21:00 來源:央廣網
央廣網濟南4月1日消息(記者桂園)《山東省漁業船舶管理辦法》自4月1日起正式施行。《辦法》規范了漁業船舶的建造、作業、事故應急與調查處理等,并要求建立漁業船舶信用評價制度,對酒后駕駛漁船等行為可罰款5000元。
山東是海洋大省,漁業總量多年來位居全國第一,現有機動漁船11.5萬艘,漁業從業人員343.8萬人。山東2014年提出建設“海上糧倉”的實施意見,提出到2020年,力爭山東全省水產品總產量達到1000萬噸,蛋白質當量相當于糧食400億斤。
《辦法》在很多方面進行了制度創新,如確定了漁業船舶管理實行“屬地管理、行業監管”的基本原則,明確了政府領導責任;建立了漁業船舶船型管理和退出機制,禁止建造和使用不符合國家漁業船舶技術規則和標準的水上漂浮物從事漁業生產;鼓勵休閑漁業發展,養殖漁業企業可以在已取得水域灘涂養殖證和海域使用證的養殖水域內,利用自有漁業船舶從事旅游休閑垂釣活動等等。
《辦法》還規定,臨水作業未穿著救生衣、吊裝作業未佩戴安全帽、酒后駕駛漁業船舶或者停泊時未留足值班人員的;擅自改變漁業船舶主尺度的;法定休漁期間未按照規定在船籍港停泊或者擅自轉移停泊地點的等違規違法行為,都將處以相應處罰,如酒后駕駛漁業船舶或被罰5000元。
編輯:王文偉
關鍵詞:山東;漁船管理;評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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