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北京市空氣重污染應急預案》發布
2015-03-30 20:08:00 來源:央廣網
央廣網北京3月30日消息(記者李單)新修訂的《北京市空氣重污染應急預案》近日正式發布施行,這是北京市繼2012年在全國率先發布實施《北京市空氣重污染日應急方案(暫行)》、2013年修訂發布《北京市空氣重污染應急預案(試行)》之后的第三版空氣重污染應急預案。此次預案主要在預警分級、強化措施、提前啟動、落實責任及社會監督方面進行了修改和完善。
近年來,北京市不斷加大大氣污染防治力度,通過采取壓減燃煤、控車減油、治污減排、清潔降塵等措施,持續改善了首都空氣環境質量。但是,目前污染物排放總量仍然超過環境容量,在極端不利氣象條件下容易引發空氣重污染。及時有效組織實施應急措施,對減緩污染程度、保護公眾健康具有重要意義。為更好地發揮重污染應急措施的作用,在對以往重污染應急工作認真總結的基礎上,按照年初市委全會及市人大審議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的要求,綜合人大、政協、專家等多方面意見,此次修訂提高了預警響應分級的科學性、加強了預警響應措施的力度、進一步增強了預警啟動的及時性。按照“提前預警、提前啟動、提前實施”的原則,此次重點在五個方面對原預案進行了修訂和完善。
一是預警分級。綜合考慮污染程度、持續時間等因素,按照“預測污染持續時間每增加一天,預警響應相應提升一個級別”的原則,即:預測空氣重污染將持續1天(24小時)為預警四級(藍色),持續2天(48小時)為預警三級(黃色),持續3天(72小時)為預警二級(橙色),持續3天以上(72小時以上)為預警一級(紅色),進一步提高了預警分級的科學性。
二是強化應急措施。重點是按照“加嚴措施、提高效果”的思路,對強制性應急措施進行了調整和完善。第一是加大了機動車限行措施力度(純電動汽車除外),在保留原預案紅色預警中單雙號限行措施的基礎上,在橙色預警和紅色預警中增加了建筑垃圾和渣土運輸車、混凝土罐車、砂石運輸車等重型車輛禁止上路行駛的規定,同時修訂當前執行的《關于空氣重污染期間采取臨時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第二是擴大了工業企業停、限產措施的范圍,將空氣重污染停、限產企業數量,由現行的141家重點企業,擴大到除保障城市運行外的全市大氣污染排放主要工業企業;第三是嚴格了施工工地停工措施,擴大停工范圍。如:當啟動橙色預警時,在原預案“土石方”、“建筑拆除”工地停工的基礎上,將停工范圍擴大至混凝土澆筑、建筑垃圾運輸、噴涂粉刷等作業。
三是提前應急啟動。采取預警提前啟動、措施提前實施的原則,針對紅色、橙色的高預警級別,新增了“提前24小時向社會發布”的規定。
四是加強責任落實。第一是強化區縣屬地責任,要求各區縣結合轄區實際,制定應急分預案,完善應急措施,健全屬地應急體系,細化分解任務,組織有效落實各項應急措施,建立各類名單管理制度,制定空氣重污染期間轄區停產限產工業企業名單和停工工地名錄,向社會公布并及時更新;第二是落實部門行業管理責任,加強對本行業重污染應急的組織管理,提出應急措施,細化具體方案;第三是強化各級政府和職能部門的督查檢查責任。
五是強化了社會監督。市空氣重污染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要通過及時發布空氣質量狀況、公布空氣重污染應急分預案、公開應急措施等,保障公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進一步暢通監督渠道,引導媒體、公眾等社會力量依法、有序監督各項應急措施的落實,鼓勵對有關措施不落實或落實不到位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舉報(舉報電話:12345、12369、96310),并予以曝光。
《北京市空氣重污染應急預案》明確了全市空氣重污染的應對工作由北京市空氣重污染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統一領導、組織協調和指導,下設辦公室承擔日常事務工作。指揮部總指揮由市政府常務副市長李士祥同志擔任,副總指揮由市政府副市長張工同志和市政府副秘書長朱炎同志擔任。指揮部辦公室主任由市環保局局長擔任,常務副主任由市環保局主管空氣重污染應急的副局長擔任,副主任由部分成員單位的主管領導擔任。
預案同時明確了各部門、各區縣的具體責任。如市教委負責加強對在校學生空氣重污染健康防護知識的宣傳,按照不同預警級別措施要求,負責及時將相關應急措施通知到區縣教育部門和學校,組織落實本市中小學和幼兒園實施健康防護,停止體育課、課間操、運動會等戶外活動以及停課等相關措施。市經濟信息化委負責建立停產限產名單管理制度,制定紅色、橙色預警期間工業企業停產限產名單(市級)并及時更新,會同市環保局指導區縣政府制定其他工業企業停產限產名單(區縣級)。按照不同預警級別措施要求,組織落實本市工業企業停產限產措施。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負責建立停工名單管理制度,制定空氣重污染期間停工工地名錄并及時更新。按照不同預警級別措施要求,及時組織落實工地揚塵防治和相關施工作業,以及停工后相關重型車輛停運等措施。市市政市容委負責按照不同預警級別措施要求,增加道路清掃保潔頻次,紅色、橙色預警期間配合有關部門落實建筑垃圾和渣土運輸車停駛等措施。市交通委負責及時組織公共交通運輸保障,按照不同預警級別措施要求,負責落實部分重型車輛停駛等措施。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負責建立備案名單管理制度,做好對停駛公務車輛和不適用限行措施的社會保障等車輛的相關備案工作。按照紅色、橙色預警級別措施要求,通過北京交通廣播、電子顯示屏等媒介及時向公眾告知空氣重污染期間采取的交通管理措施,并做好機動車單雙號行駛和本市公務用車停駛的監管執法工作,加大對部分重型車輛違反規定上路行駛的檢查執法力度。市城管執法局負責按照不同預警級別措施要求,組織開展施工揚塵、道路遺撒、露天焚燒和燒烤以及無照售煤等違法行為的執法檢查,會同有關部門對建筑垃圾和渣土運輸車、砂石運輸車等易揚塵車輛停運情況進行檢查。市衛生計生委負責組織醫療機構做好醫療救治等工作,組織開展空氣重污染健康防護相關知識的宣傳。各區縣政府和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切實承擔空氣重污染應急主體責任,逐級分解細化任務,并嚴格組織實施。
下一步,北京市將繼續加強監測預報會商,及時依規啟動《北京市空氣重污染應急預案》,落實各項空氣重污染應急措施。市空氣重污染應急指揮部也將對全市空氣重污染應急開展督查考核。市政府督查室、市監察局、市環保局等部門要對全市應急措施落實情況加強抽查檢查;各成員單位負責對本轄區、本行業應急措施落實情況的督查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對因工作不力、行政效率低下、履職缺位等導致應急措施未有效落實的,將依據有關規定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編輯:張喬
關鍵詞:污染;預案;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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