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推進戶籍制度改革不在有“城市”和“農村”之分
2015-02-26 14:46:00 來源:央廣網 說兩句 分享到:
央廣網西寧2月26日消息(記者葛修遠)《青海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深化戶籍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將于2015年1月27日起施行,青海省將進一步調整戶口遷移政策,統一城鄉戶口登記制度,全面實施居住證制度。到2020年,青海省要基本建立規范有序的新型戶籍制度,努力實現40萬左右農業轉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鎮落戶,全省戶籍人口城鎮化率達到50%以上。
在創新戶籍管理方面,《意見》提出建立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制度,取消農業戶口與非農業戶口性質區分和由此衍生的藍印戶口等戶口類型,統一登記為居民戶口,進一步打破了農業、非農業戶口的界限和城鄉分割的戶籍壁壘。并強調要全面推行實施居住證制度,健全人口信息管理制度。在調整遷移政策方面,強調“因地制宜、分類施策”,充分考慮地區間發展差異、城鎮綜合承載力以及提供基本公共服務能力,實行差別化的落戶政策,進一步降低了進城落戶門檻,進一步放開省會西寧市區落戶限制,全面放開建制鎮和小城市落戶限制,全面放寬大中專院校畢業生和引進人才落戶限制。
《意見》在與現行各項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銜接的基礎上,健全完善了“原有權益保障處置、住房保障、社會保障、就業保障、隨遷子女接受教育保障、公共衛生服務保障、市民化成本分擔”7個方面20項配套政策,保障進城落戶農牧業轉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權益。
《意見》要求,在建立城鄉統一的社會保障制度和均等化公共服務制度方面,強調不得簡單地以農業戶口與非農業戶口性質的區分來制定政策、配置資源、服務管理,逐步轉為以居住地和職業作為區分或界定依據。除國家明確規定的標準外,分步取消按戶口性質設置的差別化標準,研究制定城鄉統一的新標準,使現有政策逐步與戶口性質脫鉤,以保障城鄉居民的基本權利平等。
編輯:楊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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