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法院依行政申請發出首張環保禁止令
2014-12-03 23:40:00 來源:中國廣播網 說兩句 分享到:
央廣網重慶12月3日消息(記者吳新偉 通訊員周錦海)今天,重慶萬州區法院環境保護審判庭向萬州保杰廢油回收公司送達禁止令,禁止其從事危險廢物的生產經營活動。
萬州區法院介紹,這是重慶市第一次依行政申請發出的環境保護禁止令,也是出臺《關于三峽庫區試行環境保護禁止令的意見》后的首張禁止令。保杰公司法定代表人曾某當場表示:立刻停止生產,轉產從事符合生態要求的經營項目。
今年6月,萬州區環境監察支隊執法人員檢查保杰公司現場發現,未取得危險經營許可證即從事機油收購、加工等危害環境的生產經營行為。環保局依法責令其停止生產經營,但該公司至今未辦理相關手續,繼續從事生產經營。為防止污染附近飲用水源保護地,申請法院對其發出環境保護禁止令。
萬州區法院認定保杰公司對周邊環境和群眾生活構成重大威脅,為防止事態擴大,及時制止污染行為、排除安全隱患,特發出禁止從事危險廢物生產經營活動的環境保護禁止令,未經整改且繼續違法生產,依法對法定代表人采取司法拘留等強制措施,追究其刑事責任。
萬州區法院稱,如下情形行政機關可申請環保禁止令:環境污染行為持續存在,生態環境可能遭受不可挽回的損失;對周邊公民的生命健康造成威脅;造成較大影響,群眾反映強烈;給其他人的合法權益造成不可彌補損失。
該法院環保庭副庭長王翔說:禁止令的意義在于執法的及時性,按照通常的行訴法程序,至少5個月,不適應某些緊迫性、短時間會造成較大損失難以恢復的環保案件。
編輯:王家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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