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濟南調整部分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2014-11-05 21:06:00 來源: 說兩句 分享到:
央廣網濟南11月5日消息(記者桂園)濟南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近日下發《關于調整部分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的通知》,此次新政主要對公積金繳存時間和異地公積金貸款做出調整。
根據新政策,公積金繳存時間由12個月縮短至半年,借款人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戶籍為濟南的,在就業地繳存住房公積金,在濟南市購買自住住房的,可持就業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向濟南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而就異地公積金貸款方面,早在2008年,濟南就已開辦了省內異地公積金貸款業務。但在本次新政中,異地貸款政策由全省推至全國范圍,濟南市戶籍人口在就業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憑就業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繳存證明,在濟南購買自住住房的,可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
根據《通知》,濟南繼續執行差別化信貸政策。住建部等三部委《關于發展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通知》對申請貸款職工的繳存時間作了調整,但對首套房的認定及二套房的首付比例和貸款利率未作調整。濟南仍執行國辦發【2011】1號和住建部等4部委【2010】179號文有關規定,即:借款人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建筑面積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購買第二套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貸款利率為首套房貸款利率的1.1倍;禁止向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繳存職工家庭發放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編輯:王文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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