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下發開展村干部任期和離任經濟責任專項審計工作通知
2014-09-10 16:48:00 來源:中國廣播網 說兩句 分享到:
央廣網濟南9月10日消息(記者桂園)山東省委組織部、省農業廳、省財政廳、省民政廳、省監察廳、省審計廳等6部門近日聯合下發《關于開展村干部任期和離任經濟責任專項審計工作的通知》提出,各地務必要在村“兩委”換屆選舉之前普遍進行一輪離任審計,審計重點包括有無超標準發放村干部工資、獎金和補貼行為,有無侵占、挪用、私分集體資金和私設“賬外賬”、“小金庫”問題,有無虛報、冒領、套取、侵占集體資金資產等問題。
通知要求,對存在違紀違法問題、不符合候選人資格條件的村干部及主要責任人,不得為新一屆村級班子成員候選人;對玩忽職守、鋪張浪費給村集體造成損失的村干部,鄉鎮黨委、政府要嚴肅批評教育,并追究其經濟責任;對存在侵占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等行為的村干部,要責令其如數退還和賠償,并由紀檢監察機關給予有關責任人黨紀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通知還提出,務必在村“兩委”換屆選舉之前普遍進行一輪離任審計。縣、鄉兩級農業(經管)部門是農村集體經濟審計的責任主體,對經濟強村、重點村、難點村由縣(市)區農業(經管)部門負責組織審計,一般村由鄉鎮(街道)政府組織審計。審計工作結束后,應當形成審計報告,審計結果向全體村民公開公示,接受群眾監督。
編輯:王家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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