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南充華冠公司違規改變土地性質 政府處罰成空文
2014-08-14 10:39:00 來源:中國廣播網 說兩句 分享到:
央廣網成都8月14日消息(記者劉濤)記者接到四川南充當地市民投訴稱,南充航空港工業集中區內,四川華冠汽車有限公司(華冠公司)征地4年多一直沒有建成投產,卻成了當地駕校訓練場、汽修場地和物流公司的用地。央廣網記者趕赴現了解到,市民反映情況基本屬實,華冠汽車的廠區內,仍不時看到駕校的學員在練習車技。當地主管部門并沒有按照承諾對華冠公司違規用地進行處罰。
違規改變土地性質 政府處罰成空文
央廣網記者在現場看到,華冠公司的辦公大樓內,不時有人進出辦理車檢業務。順著右邊的一條水泥路開車沿坡道上去,整個華冠公司的全貌一覽無余:除剛進門靠近大路的辦公樓外,整個廠區空空蕩蕩的。辦公樓后的水泥地上,只有一兩臺駕校的車輛不時變換車位。當地市民稱,以前這里是標準的駕校訓練場,最多的時候每天有七八輛車子在這里練習。水泥路的盡頭,是還長著草的荒坡,已經被平整出來一大塊地方,搭建起鋼棚,停了10多輛工程機械車。
南充市高坪區航空工業集中區管委會的一名負責人介紹,華冠公司的情況他們比較了解。由于高坪區政府沒有按照承諾將當地“康路”牌低速汽車品牌生產資質在2010年5月1日前轉予華冠公司,造成華冠公司沒有汽車生產資質,即便建好了生產線,也沒法開工生產。為了緩解公司壓力,華冠公司將按照工業用地每畝9.6萬元拿到的140多畝土地,將其中部分作為生產所用的土地,擅自改變土地使用性質,做為駕校訓練場、汽修廠和物流公司用地,已經成為事實上的經營性用地,他們管委會已經發文,要求華冠公司及時將駕訓、駕考項目予以取締。
該負責人稱,管委會已經在2013年10月25日,針對華冠公司用地一事專門做過回復。記者在網上找到了該負責人說稱的回復。回復對航空港工業集中區大致情況做了簡要說明,并對華冠公司擅自改變土地使用性質一事做了模糊說明,既沒有說明華冠公司違規使用的土地有多少,也沒有說明華冠公司拿到土地4年來一直沒有開工建設,給政府造成多大的損失。對于華冠公司違規使用土地處理情況,該回復簡單將華冠公司納入低效用地范圍,并明確:“1、駕訓、駕考項目予以取締;2、給華冠汽車公司6個月的招商重組期,招引符合園區產業布局和用地性質的新工業項目入駐,政府相關部門給予大力支持和服務;3、若企業自身重組不成功,則由區人民政府對華冠汽車實行評估收儲。”
盡管該負責人稱,華冠公司已經“主動清除不符合合同約定的駕訓及駕考等項目”,但記者在華冠公司還能看到駕校訓練的車子,不過沒有以前那么多。甚至當地交管部門也將辦公室搬到了華冠公司的辦公樓內,不時能看到辦理車輛業務的人進進出出。
該回復中提到的6個月的招商重組期,在2014年4月底前已經到期,現在重組還遙遙無期,看不到任何曙光。高坪區航空工業集中區管委會表示對此也無能為力,“最好的辦法就是將工業用地變成商業用地,但這個不能由企業來做,只能政府將華冠公司的土地收回來,然后再拍賣出去。”該管委會負責人表示,“但由于華冠公司要政府按照目前每畝三四十萬的土地價格,政府肯定不能答應,當初劃撥的時候,每畝只有9.6萬元,最多政府再補償點利息。”
到底誰在違規?
一方是急于招商引資的政府,一方是手握重金的企業。雙方一拍即合,先后簽署了《投資協議書》和《補充協議》,對雙方權責利都作出了明確規定,只要遵照協議執行即可,誰違規誰就應該負責。但為何會出現拿到土地4年多遲遲不開工的局面?政府對此只能束手無策?只能將拍賣出去的工業用地回購回來再改變成商業用地?
貌似由于高坪區政府沒有及時將當地“康路”汽車資質轉予華冠公司,造成華冠公司生產線建成后遲遲不能生產,損失慘重。但南充市國土資源局【2013】329號文,卻講出了另一個事實:南充高坪區政府與華冠公司簽署的《補充協議》中約定,由南充高坪區政府于2010年5月1日前協助華冠公司取得“康路”低速汽車資質,華冠公司卻于2010年12月13日通過掛牌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也就是說,華冠公司明知高坪區政府已經違約無法為其取得汽車資質的情況下,還繼續出資夠得土地。
“華冠公司明知道高坪區政府已經違約,沒法為其如期取得汽車生產資質,還繼續購置土地,明顯的其目的不在于生產汽車,而是想以低價將土地納入囊中。”南充當地一位熟知情況的人士介紹。
南充國土局的329號文件,還對華冠公司存在的問題做了詳盡調查認為:華冠公司未按《投資協議書》的約定開發利用土地,涉嫌低效用地,應該追究相應違約責任;華冠公司存在未經審批擅自改變土地用途行為,將40.5畝工業用地擅自改成機動車安全檢測線和環保檢測線、駕駛員訓練場地以及停車場,應當給予行政處罰。
南充國土局的329號文,同時還認定高坪區政府未履行《協議書》中相關條款,未能在2010年5月1日前將“康路”低速汽車生產資質轉予華冠公司,按照約定應當退還華冠公司為取得汽車生產資質的100萬保證金,并按照約定賠償其損失100萬元。
有律師查閱相關資料后認為,這本是一起很簡單的招商糾紛案:南充高坪區政府沒有將汽車資質轉予華冠汽車,應對承擔違約責任,除了退還100萬元的保證金外,按照約定賠償對方100萬元損失;華冠汽車沒有按照約定投資,做為政府部門應該按照當初的協議追究其相關責任;至于華冠汽車擅自改變土地使用性質,更是有現成的法律可以遵照執行,并沒有什么難度。
政府和招商來的企業有協議,國土部門對違規改變土地使用性質也有了定論,為何企業違規的行為得不到懲處?140多畝土地難道只能繼續被違規使用或者荒廢?
央廣網記者將繼續關注事件進展。
編輯:李逢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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