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德州將對不發放防暑降溫費單位罰款 最高20000
2014-07-07 15:47:00 來源:中國廣播網 說兩句 分享到:
央廣網濟南7月7日消息(記者桂園)山東省德州市人社局近發布《關于切實做好高溫天氣勞動保護工作的通知》,根據相關規定,從事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8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共4個月計發,列入企業成本費用。
通知說,用人單位應按照規定標準給勞動者發放夏季防暑降溫費,根據相關規定,企業在崗職工夏季防暑降溫費標準為:從事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8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4個月計發,列入企業成本費用。企業在崗且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都應列入發放范圍,職工未正常出勤的,企業亦可按其實際出勤且提供正常勞動的天數折算發放。用人單位應合理安排職工在高溫天氣期間的工作,適當調整高溫、露天作業人員的工作和休息時間,盡量避開高溫時段作業,適度減輕勞動強度;高溫天氣作業,應當保證生產環境安全,提供必需的勞動保護設施和個人防護用品,設立中暑急救場所或者配備中暑救助人員,供給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清涼飲料和含鹽飲料;對高溫天氣期間高溫作業和露天作業勞動者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并建立或者記入勞動者健康檔案;對不適合高溫環境的勞動者,應當調整工作地點或者工作崗位。
通知指出,對于違反《山東省高溫天氣勞動保護辦法》,強迫勞動者在高溫天氣期間工作或未按規定標準發放防暑降溫費的用人單位,將由人社部門責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編輯:夏可欣
參與討論
我想說
相關新聞
頭條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