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將立法確定:超30%被征收人不同意房屋不能拆
2014-07-01 21:30:00 來源:中國廣播網 說兩句 分享到:
央廣網濟南7月1日消息(記者桂園)山東省法制辦將于8月上旬對《山東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草案)》進行立法聽證,這也是山東省法制部門首次舉行公開聽證會。其中備受關注的《草案》第十五條顯示,超30%被征收人不同意,房屋不能拆。
根據草案,市、縣級人民政府認為確需征收房屋的,征收范圍確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圍內實施新建、擴建、改建房屋和改變房屋用途等不當增加補償費用的行為;違反規定實施的,不予補償。因舊城區改建需要征收房屋,超過半數的被征收人對征收補償初步方案提出書面異議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由被征收人和公眾代表參加的聽證會,并根據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
因舊城區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在征收補償方案公布期限內,超過百分之三十的被征收人提出不同意征收書面意見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不得作出房屋征收決定。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回。依據草案,補償包括三大部分: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編輯:劉千里
參與討論
我想說
相關新聞
頭條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