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單獨兩孩政策啟動 城市單獨家庭成受益主體
2014-06-11 17:58:00 來源:中國廣播網 說兩句 分享到:
央廣網銀川6月11日消息(記者許新霞)今天下午,寧夏回族自治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寧夏實施單獨兩孩政策全面啟動。為確保單獨兩孩政策順利實施,相關部門將進一步簡化審批程序,縮短辦事時限,方便群眾辦理再生育審批事項。
據介紹,政策實施后,根據全員人口數據測算,寧夏潛在生育二胎育齡群體約為3.4萬人。按“第六次人口普查”育齡婦女年齡二孩生育率測算,以后每年約有2000個單獨家庭再生育。因為,此前的計劃生育政策,寧夏城市少數民族、農村居民、城市漢族雙獨子女可以生育二胎,此次放開 “單獨兩孩”政策,受影響群體主要是城市漢族的單獨家庭。據統計,目前,寧夏城市漢族人口155萬人,其中20至44歲的獨生子女人數7萬人。根據自治區衛計委的調查,47.4%的城市漢族單獨家庭希望生育兩個孩子。
5月28日,寧夏回族自治區第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通過了《關于調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決議》,標志著“一方是獨生子女的夫婦可以生育兩個孩子的政策”在寧夏落地。
寧夏衛生計生委政策法規處處長李萍介紹,寧夏的“單獨兩孩”政策,在獨生子女的認定方面,增加了再婚和收養部分的特殊家庭;政策出臺之前已享受獨生子女方面的獎勵不予退還;流動人口符合“單獨兩孩”政策的,只要一方戶籍所在地已經啟動這項政策,就可以申請再生育。在單獨兩孩生育的合法性上,以時間為界限,自2014年5月28日,寧夏回族自治區第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通過《關于調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決議》之日起為合法生育;在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公布之后,自治區人大常委會作出實施“單獨兩孩”政策決議公布之前單獨夫婦生育第二個子女的視為違法生育,進行批評教育,補辦再生育相關手續;在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公布之前單獨夫婦生育第二個子女的視為違法生育,按照《條例》規定依法進行處理,征收社會撫養費。
編輯:曉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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