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出臺主體功能區規劃 32%區域禁止開發
2014-04-24 16:06 來源:中國廣播網 說兩句 分享到:
央廣網西寧4月24日消息(記者楊陽)歷時7年編制的《青海省主體功能區規劃》日前正式出臺,根據規劃,青海主體功能區將劃分為重點開發區、限制開發區和禁止開發區三類。這是青海歷史上首次對國土空間開發進行規劃。
《規劃》內容共分八個部分,分別為前言、規劃背景、國家主體功能區分類、指導思想與規劃目標、全省主體功能區劃分、能源資源與基礎設施、區域政策、規劃實施。規劃還包括25張附圖,8個附表,24個注解。根據綜合評價各單元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現有開發強度、發展潛力和人居適宜性,青海省域主體功能區劃分為重點開發區、限制開發區和禁止開發區三類,并建立不同的績效評價體系。重點開發區域,實行工業化和城市化水平有限的績效評價;限制開發區域,強化對農產品保障能力和生態保護優先的績效評價;禁止開發區域,強化對自然文化資源的原真性和完整性保護情況的評價等內容。
根據《規劃》規定,重點開發區域,包括以西寧為中心的東部重點開發區域和柴達木重點開發區域,屬國家級蘭州—西寧重點開發區域。該區域扣除基本農田和禁止開發區后面積為7.3萬平方公里,占全省國土面積的10.18%,總人口397萬人,占全省總人口的68.7%。
限制開發區域,包括國家級三江源草原草甸濕地生態功能區、祁連山冰川與水源涵養生態功能區和省級東部農產品主產區、中部生態功能區。該區域面積為41.41萬平方公里,占全省國土面積的57.71%,總人口149萬人,占全省總人口的25.8%。
禁止開發區域,包括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國家風景名勝區、國家森林公園、國家地質公園等20處;省級禁止開發區域有省級自然保護區、國際重要濕地、國家重要濕地、省級風景名勝區、省級森林公園、濕地公園、省級文物保護單位、重要水源保護地等437處,面積為23.04萬平方公里,占全省總面積的32.11%,總人口32萬人,占全省總人口的5.5%。
青海省發改委主任吳海昆介紹,該《規劃》的頒布實施是今后一個時期指導青海國土空間開發的戰略性、基礎性、約束性的規劃。主體功能區是指基于不同區域的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現有開發密度和發展潛力等,將特定區域確定為特定主體功能定位類型的一種空間單元。這是青海歷史上首次對國土空間開發進行規劃。
編輯:張喬
相關新聞
頭條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