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出臺物業管理辦法 物業費調價需半數業主同意
2014-04-02 17:48 來源:中國廣播網 說兩句 分享到:
央廣網廣州4月2日消息(記者何偉奇)《廣州市物業管理暫行辦法》日前出臺,將從下月1日起正式實施。辦法對業委會成立難、物管收費、共有物業收益等老百姓關注的焦點問題作出了回應,利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以及業主共有場地進行經營的所得收益歸全體業主共有,并且要設立專項賬戶管理并定期向全體業主公開。
《廣州市物業管理暫行辦法》進一步完善了業主大會籌備制度,建立實操性強的有效機制,創新提出建立業主決策電子投票系統。以前有不少市民反映,小區公共物業收益被侵占的情況較多,產生的主要原因是業主共有部分的信息不公開、產權不清晰、公共收益管理混亂等。今后,《廣州市物業管理暫行辦法》作出了明確規定,“新建物業出售時,建設單位應當將經備案的物業管理區域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明示。物業服務企業或者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應當將經備案的物業管理區域公告全體業主”;其明示或者公告的內容包括了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共有部分、共用場地和綠地等信息。
同時,“利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以及業主共有場地進行經營的所得收益依法歸全體業主共有,由管理規約約定或者相關業主、業主大會決定的管理機構設立專項賬戶管理并定期向全體業主公開,管理機構不得擅自挪用”。
此外,物業服務收費調價過程不規范是目前業主投訴較多的問題。《廣州市物業管理暫行辦法》明確了業主大會成立之前調整物業服務收費標準的專項審計、公示公告、業主表決人數、救濟途徑等程序要求。新辦法實施后,物業服務收費調價方案必須經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二分之一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二分之一以上的業主表決通過,表決結果應當以書面形式在小區公示60日以上。
編輯:姜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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