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要求發生環境污染事故后 1小時內必須上報
2014-03-28 19:23 來源:中國廣播網 說兩句 分享到:
央廣網銀川3月28日消息(記者許新霞)寧夏回族自治區環保廳近日印發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規定,特別重大(I級)或者重大(II級)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領導小組應當進行核實并在1小時內報告自治區人民政府和環境保護部。
《預案》提出,要積極推進五市及寧東基地管委會環保局成立環境應急組織機構,建立專門的環境應急救援隊伍。五市及寧東各消防機構在原有編制、機構組成及職責的基礎上,增加環境應急救援處置任務和職責,作為先期第一時間到達環境污染事件現場,處置各類環境突發事件的應急隊伍。環境應急救援隊接到環境污染事件或事故報警后,統一由消防指揮中心調派,做到統一指揮,相互協調。
《預案》要求強化跨省界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應急監測和響應聯動機制,確保黃河“甘寧蒙”及黃河長江中上游五。▍^)環境安全。按照三省區共同簽訂的“黃河甘寧蒙跨界突發環境污染應急響應聯動合作機制建立協議”及黃河長江中上游五省區環保廳應對流域突發環境事件聯動協議的內容,不斷地深化環境應急聯動合作。定期總結交流黃河甘寧蒙段及黃河長江中上游環境監管、環境監測、水污染防治、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理調查處置工作經驗,共同提高跨界流域的環境監管水平。
《預案》規定,突發環境事件信息由自治區政府新聞辦公室或廳應急領導小組請示上級批準后,由自治區環保廳新聞發言人統一發布,其他單位和個人一律無權發布或接受媒體采訪。
編輯:劉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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